公司治理

本公司为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依上市公司相关法令要求,经董事会决议委派集团法务处处长陈雍之担任公司治理主管,陈处长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并于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达三年以上,其主要职掌包括协调各相关部门适时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数据、协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等。


公司治理事项各负责单位和人员如下:
  1. 总财务长、财务长及股务部兼职: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务。
  2. 董事会秘书室专职:董事会之会议相关事务。
  3. 会计处兼职:审计委员会之会议相关事务。
  4. 人资处兼职:薪酬委员会之会议相关事务。
  5. 总经理室(兼)职: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之会议相关事务。
  6. 法务处兼职: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事务。

本公司公司治理业务执行情形如下:
  1. 协助独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执行职务、提供所需数据并安排董事进修。
  2. 协助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程序及决议遵法事宜。
  3. 维护投资人关系:视需要安排法说会,使投资人能获得足够信息评估决定企业合理的资本市场价值,并使股东权益受到良好的维护。
  4. 董事会秘书室拟订董事会议程于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会议并提供会议数据,议案如需利益回避予以事前提醒,并于会后二十天内完成董事会议事录。
  5. 依法办理股东会日期事前登记、法定期限内制作开会通知、议事手册、议事录并于修订章程或董事改选办理变更登记事务。

以下为相关档案 :
文件名 档案下载
公司章程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董事会议事规范
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
董事及经理人道德行为准则
董事选举办法
员工工作规则
内部重大信息处理作业程序
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诚信经营守则
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
股东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之职权范畴规则
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
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
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
公司治理守则
员工申诉及意见反应信箱管理要点
公司治理自评报告 链接公开信息观测站
处理董事要求之标准作业程序
人权政策与管理方案
智慧财产权管理计画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