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第12屆2025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市值未達50億元類為前1%之上市櫃公司。台達化公司將繼續致力於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與落實永續發展,並協助投資人及企業瞭解公司之治理實施成效。
治理架構
董事會選任資訊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及董事會得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通過其符合董事所應具備條件後提案至股東會,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本屆董事會係於2024年選任由9位於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經驗的董事所組成,女性董事占比22%,並於董事名額中設置4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席次佔董事會比率達44%。本公司2025年度共召開4次董事會,全體董事(獨立董事)親自出席率達94.44%(含委託出席則為100%)。
本公司2025年度共召開4次董事會,全體董事(獨立董事)親自出席率達94.44%(含委託出席則為100%)。
董事會議案呈送流程 (GRI 2-9、2-10、2-11、2-12、2-13、2-16)
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本公司嚴格要求董事會成員遵守法令規章,依法行事為最高的營運作業準則。(GRI 2~17)
由業務權責單位提案至各功能性委員會報告、討論、決議後,再送呈董事會報告、討論、決議,會後各功能性委員會與董事會會務單位分別將討論過程及決議結果製作會議議事錄。
2025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請參閱
年報及
公司官網。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執行情形 GRI 2-10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依本公司「
公司治理守則」第二十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除以上八項應具備之能力外,另考量目前全球對公司治理及環境保護相關議題愈趨重視,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面期能具備「法律」或「環保」之專業能力。目前現任成員均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並分別擁有會計財務、國際市場及環保等專長。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GRI 2-17
本屆董事於2024年5月31日選任,各董事兼具公司業務多元化發展所需之能力,除具備董事會整體之能力外,全體董事皆具有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管理及決策能力,其中2名具備環保能力,已落實本公司治理守則所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之政策。
董事成員多元化目標為因應全球日益重視企業永續發展之趨勢,公司擬增加熟稔專精相關領域之董事成員,以提升公司永續競爭力,使公司董事會功能更臻完善。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執行情形 GRI 2-17
提升董事專業職能執行情形 GRI 2-17
為強化董事(含獨立董事)專業職能,本公司定期提供相關進修課程訊息予董事,並協助董事報名。另規劃內部進修課程共6小時,分別於2025年7月29日安排清華大學副校長、臻鼎科技集團總經理簡禎富教授主講「智慧製造與數位決策之產業實證」3小時;及於2025年10月16日安排中華經濟研究院王健全副院長主講「美國大選後美中經濟與台灣產業展望」3小時進修課程。為提升董事專業職能,本公司每年安排董事們各項進修課程及時數,2025年度內部進修課程共6小時,內外部課程進修總時數為56時,永續發展相關課程佔比逾57.14%(共32小時)。所有董事進修時數均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規定,詳細進修課程與時數請參閱台達化公司2025年度年報第
23~24頁。
董事利益衝突之迴避情形 GRI 2-11、GRI 2-15
本公司高度重視公司治理,為確保董事會決策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已建立完善的利益衝突迴避機制,如下說明:
1. 制度規範:本公司訂有董
事會議事規範、
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確規定董事在面臨利
益衝突時應採取的迴避措施。
2. 會議程序:董事會於討論與董事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時,將嚴格執行迴避程序。會議主席會提醒相關董事離席,並於主席本身有利益衝突時指定其他董事代理主持。
3. 資訊揭露:董事會秘書部門將詳細記錄各次會議中董事迴避情形,並將相關資訊納入會議事錄。
4.
年度報告:2025年度,本公司已依法完成董事會利益衝突迴避程序,相關細節請參見本公司年報-董事會運作情形。董事會成員與利害關係人相關利益衝突回應內容,請參閱2025年度年報「董事會成員資料」、「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及2025年度財務報告「關係人交易」。
5. 持續改善:本公司將持續檢討並完善利益衝突迴避機制,以確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與公正性。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運作情形
功能性委員會 GRI 2-9
本公司於董事會下依職能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三個功能性委員會,負責制定及審核與委員會職責範疇相關之政策,以加強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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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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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2025年共召開4次會議,實際出席率100%。有關本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考本公司
官網、年報或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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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 : (1)依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3)
依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10)
審核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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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審議項目:(1)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2)年度會計表冊及盈餘分派。(3)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4)評估會計師獨立性及委任會計師。(5)訂定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預先核准辦法。(6)內部控制制度修正。(7)背書保證。(8)期中財務報告。(9)變更會計主管。(10)會計師報酬。(11)修正關係人、特定公司與集團企業交易作業程序。(12)稽核計畫。(13)督導風險管理政策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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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報酬委員會 GRI 2-19、GRI 2-20、GRI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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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任期2024年6月5日~2027年5月30日,委員共計3人,皆由獨立董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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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2025年度共召開3次,委員親自出席率達100%。有關本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考本公司
官網、年報或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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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定期檢討董事及高階經理人(1) 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與(2)
績效評估,並參考同業中位數水準支給情形、個人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個人目標達成情形、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公司短期及長期績效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各項因素,訂定與評估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並經董事會通過。(GRI
2-20)
薪資報酬:董事薪酬項目包含報酬、董事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高階經理人薪酬項目包含每月薪資、固定獎金、年終獎金、員工酬勞、年度特別獎金、依法提撥之退休金及福利金,其中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之。(GRI
2-19)
2025年總薪酬比率4.41:1、總薪酬變化比率:713.45%。(GRI 2-21)
績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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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績效評估面向涵蓋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及持續進修及內部控制且針對永續發展委員會另有績效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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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經理人績效評估涵蓋財務面(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淨利)、客戶面(客戶滿意、服務品質、重要市場開拓…)、產品面(品牌經營、品質創新…)、人才面(人才培育、潛能發展…)、安全面(零汙染、零排放、零職災、零事故、零故障)、專案面(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淨零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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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績效連結之相關指標,總經理需規畫至少40%權重,另應含氣候相關項目至少15%,其餘高階經理人應規畫不低於5%之相關永續績效指標。
| 對象 |
績效指標 |
執行方式(權重) |
| 總經理 |
財務績效(30%) |
- |
| 市場與客戶(30%) |
- |
| 永續發展績效(40%) |
人才培育計畫(15%)
節能減碳成效(15%)
職業安全衛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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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階經理人 |
永續發展績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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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總薪酬比率:組織薪酬最高個人之年度總薪酬/所有員工(不包括該薪酬最高之個人)之年度總薪酬中位數
註 2
總薪酬變化比:組織薪酬最高個人之年度總薪酬增加百分比/所有員工(不包括該薪酬最高之個人)之年度總薪酬中位數增加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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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委員會 GRI 2-13、GRI 2-14、GRI 2-16
台達化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於2017年12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將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提升為董事會的功能性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人數為4人,由董事長、總經理及2名獨立董事等4位成員組成,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2022年3月9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名稱修改為 [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立「公司治理」、「環境保護」及「社會關係」三個工作推行小組,並設專案秘書一人。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ESG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 2 次會議,由各執行單位提供永續相關資訊 (包含利害關係人鑑別結果、關注議題及回應、重大議題、ESG計劃及執行成果等永續相關事宜)
給ESG組長彙總,由專案秘書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並提報董事會核備。董事會督導與審視治理、環境及社會三重面向之管理、策略及目標之設定,並檢視進度與績效及審閱核定永續報告書,針對重要關鍵議題指示策略與推動方向。
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 GRI 2-18、GRI 2-19
為持續強化董事會運作效能與職能發揮,本公司於2025年修訂「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每三年應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專家團隊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本公司並即委聘「社團法人臺灣誠正經營學會」辦理2025年度之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並將評估結果提報同年11月董事會。本公司業依評估建議規劃改善措施以精進董事會決策品質與提升公司整體營運韌性及風險因應能力,致力推動公司長期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
除定期進行外部評估外,本公司每年針對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執行內部自評。2025年度之內部績效評估已於2026年初完成,經董事成員自評後,結果顯示董事會運作情形良好,運作效能深獲肯定。評估結果確認董事會運作展現高度效能,未來將持續以此為基礎,追求更高標竿的公司治理表現。
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流程包括:(一)規劃與委託、(二)資料準備與問卷填覆、(三)書面審查、(四)訪談查核、(五)彙整報告與回饋精進。
完整作業流程與說明及評估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請參閱公司官網(
董事會績效評估)
公司治理主管
為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經2019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派法務主管陳雍之處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陳雍之處長具備執業律師逾20年及上市公司法務主管逾10年之經驗,其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及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等。
2025年度陳雍之處長為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時數為50小時,2025年度詳細業務執行重點及進修,請參閱公司官網
(公司治理)。
股東權益與資訊透明
截至2025年3月30日止,台達化公司股東結構以個人與其他法人為主,股東結構及主要股東名單(註)請參見公司官網股東結構。
註: 主要股東: 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本公司致力於提供股東透明及即時性的公司資訊,每年定期召開法人說明會及股東會,出版年報及永續報告書,同時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登載經營績效、財務資訊、重大訊息等資訊,並設置中英文版「投資人服務」網頁,即時揭露公司治理狀況、營業公告、財務報表、法人說明會、集團動態消息等相關資訊,並持續蒐集股東意見,回饋給經營團隊作為決策參考。
另本公司重視外資投資人權益及企業國際化趨勢,自2018年度起於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等資訊管道加強揭露各類英文資訊,藉由各種方式積極與股東建立良好的雙向溝通管道,實踐股東權益之維護。
誠信經營
為使全體員工體認台達化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提升全體員工行為素養及從業道德,本公司以台灣證交所制訂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為基礎,制定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文禁止不誠信行為,規範的對象包括董事、經理人、受僱人或對公司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規範的行為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本公司董事與總經理均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承諾遵守。
本公司2025年度舉辦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一覽表: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總人次 |
訓練總時數 |
|
【誠信講座】AI 區趨勢與法律風險指南
|
2 |
63 |
126 |
| 【誠信講座】員工行為準則(上) |
1 |
314 |
314 |
| 【誠信講座】員工行為準則(下) |
1 |
314 |
314 |
| 合計 |
691 |
754 |
法規遵循內部查檢 GRI 2-27
本公司除落實誠信經營外,亦重視相關之法規遵循,除聘請知名學者專家及律師舉辦相關法規之教育課程,並經由功能別例行會議宣導最新法規訊息,使員工獲得法規新增修訂等即時資訊,俾資遵循。公司治理主管並遵照規定,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最近期於2025年11月7日向董事會報告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包含如下:
- 配合法令制度訂定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相關規章,並落實執行。
-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 - 依據 「評估不誠信行為風險之點檢表」評估營業範圍內部誠信行為風險。
- 規劃內部組織架構,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監控機制。
-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經統計,本年度並未接獲不法事件的舉報。
- 協助董事及總經理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做成報告。
檢舉管道 GRI 2-26
本公司制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明定本公司內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制度,以落實執行本公司所制定之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守則,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員之合法權益。
檢舉管道:
- 親身舉報:面對面說明。
- 電話檢舉: 02-26503783。
- 投函舉報: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 37 號 7 樓稽核處
親身舉報或以電話檢舉等口頭形式提出之檢舉,受理單位負責人員應依敘述內容作成書面紀錄,並標示為『機密』。對於檢舉人、參與調查之人員及其內容,本公司全力保密及保護,使其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或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