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 : 現職員工及約聘員工。
(2) 投資人 : 一般股東及法人股東。
(3) 客戶 : 既有客戶及潛在客戶。
(4) 供應商/承攬商 : 既有供應商、既有承攬商、潛在供應商,及潛在承攬商。
(5) 社區居民 : 社區鄰里、地方團體,及當地學校。
(6) 政府機關 : 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7) 非營利組織 : 產業公會、地方民意代表、環保團體、勞工權益團體及其他。
(8) 同業 : 產業界。
(9) 媒體 : 報社、電台及雜誌社等。
(10) 合作夥伴 : 企業協力人員。
(11) 學術機構 : 學術界團體。
每2年一次以評量表調查永續發展委員會各工作推行小組組長、工廠主管,及集團共同服務部門主管,就其業務接觸或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如上述11種群體組織,依據AA 1000 SES(2015)(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s,簡稱SES)中的責任、影響力、依賴性、張力及多元觀點等項目,進行核心利害關係人的鑑別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