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工廠運作可能產生原物料洩漏、火災、爆炸或地震之緊急突發事件,台達化公司各廠規範緊急應變運作流程,將事件型式分為三階段,以不同的應變方式處理不同的事件,當事件嚴重性升高,應變方式須相對改變。各廠每年除配合消防演練外,亦訂有年度緊急應變演練計畫,以期透過不斷演練讓人員能熟悉處理流程。
三階段緊急應變運作流程
第一階段 |
因應情況 |
廠內危害性物質小量洩漏或小火災
|
應變方式 |
領班為現場指揮官,指揮該單位人員搶救
|
第二階段 |
因應情況 |
廠內發生危害性物質大量洩漏或大火災,事件單位應變小組無法有效控制災情,須動員廠內應變組織支援
|
應變方式 |
領班將事件報告單位主管請求支援,按警報與通報程式動員應變組織
指揮救災工作視需要請求廠外支援及通知相關機構
判斷是否須緊急停車及隔離事件區域
指揮權責由事件單位或部門主管負責至廠長或代理人接管為止
成立應變指揮中心,負責蒐集最新災情呈總指揮官作決策,並將之下達應變組織
|
第三階段 |
因應情況 |
當廠內事件可能蔓延廠外且對廠外已造成影響時的應變行動
|
應變方式 |
廠長或代理人為應變總指揮官,指揮廠內應變計劃,將災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廠長或代理人為應變總指揮官,指揮廠內應變計劃,將災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此外,台灣各廠區參與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Taiwan Responsible Care Association,簡稱TRCA)、工業區安全衛生促進會及污染防治協調小組,在工安、環保、消防及衛生等方面,互相觀摩和學習,提升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保障,並且每年定期舉行緊急應變及消防演練和工安教育訓練,2024年度共計執行123次與2,562人次之緊急應變與消防演練及教育訓練,培養員工緊急應變和自我安全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