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經108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派法務主管陳雍之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陳雍之處長具備擔任公開發行公司法務單位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之經驗,其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09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如下:
109年度進修情形: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4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18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12小時。
109年度本公司陳雍之公司治理主管於就任後業已完成18小時之進修,詳細內容如下:
本公司指定公司治理小組為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由公司治理主管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明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和管理方針。
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以健全經營,本公司以台灣證交所制訂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與行為指南為基礎,禁止不誠信行為規範的對象包括董事、經理人、受僱人或對公司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規範的行為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規範利益的態樣,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 為落實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 ,本公司持續宣導及定期舉辦相關訓練課程,2020年度台達公司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教育訓練(含背信之法規遵循、內線交易實務案例暨相關法律責任、智慧財產權合理使用等相關課程)計357人次、合計687小時。
為使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本公司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並將其列為相關人員每年必需研讀的教材。規範的對象包括: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及其他為公司管理事務具簽名權利之人。規範的內容包括:避免因個人在公司擔任職位而使親屬獲不當利益致與公司利益產生利害衝突。 避免發生:(1)與公司競爭;(2)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或直接獲取私利。 上述規範的對象對公司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包括所有洩漏後對公司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且應公平對待本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為確保公司永續發展,鼓勵檢舉任何非法行為,已制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以強化公司內、外部之檢舉管道,建立更明確之處理制度,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合法權益,明訂公司對於檢舉人與參與調查人員應予保密及保護,使其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或報復。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於上任時即施予教育宣導。 109年已於8.11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宣導內容包含認識內線交易、從公司治理角度看內線交易、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 1 之介紹及實務案例簡介等,並將課程簡報與課程錄影檔案置於內部平台系統,供當日未出席者參考。
為本公司產業地位維護既有技術成果並基於公司治理之需求,保障公司智慧財產權,於109.8.12建立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以強化公司在產業之競爭優勢,並以高價值產品及服務為公司獲取更高利益。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降低營運可能面臨之風險,確保本公司之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於109年12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主要內容包括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組織、風險管理流程、風險管理類別與機制等項目,據以有效控制業務活動所產生的風險,並每年至少一次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當年度之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範疇:
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依照公司整體營運方針來定義各類風險,建立及早辨識、準確衡量、有效監督及嚴格控管之風險管理機制,預防可能的損失。隨時注意國際與國內風險管理制度之發展情形,據以檢討改善風險管理政策,並因應內外環境變化,持續調整改善最佳風險管理方式,以提昇本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成效,俾保障公司、員工、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本公司的風險管理類別包括「策略及營運風險」、「財務風險」、「原料價格與供應鏈風險」、「職業安全風險」、「資訊安全風險」、「法律風險」、「人力資源風險」、「研發風險」、「氣候變遷與環境風險」、「災害事故風險」、「科技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組織架構:
為有效執行風險管理機制,本公司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各風險管理單位公司日常事務處理之直屬最高主管、稽核處、各風險管理單位及子公司共同參與推動。每年定期針對各風險管理單位的工作範圍,辨識風險、衡量風險並進行風險控制。
運作情形:
本公司長期以來即遵循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制訂各風險管理單位之作業標準書,據以進行日常營運之風險管控。109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如下: ‧ 109年12月為加強公司治理,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 ‧ 109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包括如何因應COVID-19、加強資訊安全、降低工安風險與法遵風險等,已陸續完成作業風險辨識及衡量,有效監督及控管風險在可承受之範圍內,並於109年12月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